以下分享是根据犹太弥赛亚信徒阿诺德‧福藤葆博士的分享整理而成的 –
得3:8-10到了夜半,那人忽然惊醒,翻过身来,不料,有女子躺在他的脚下。他就说:“你是谁?”回答说:“我是你的婢女路得。求你用你的衣襟遮盖我,因为你是我一个至近的亲属。” 波阿斯说:“女儿啊,愿你蒙耶和华赐福!你末后的恩,比先前更大,因为少年人无论贫富,你都没有跟从。
路得记3-4章的重点是“至近的亲属”。按着犹太的传统,波阿斯是拿俄米丈夫的侄子,只是他的年纪可能跟拿俄米差不多大,因此跟路得差距比较大。但也因为如此,他成了路得“至近的亲属”,按着摩西律法,他可以帮拿俄米赎回因着贫穷而要卖掉的土地,并且娶路得为妻,使他们生的儿子被算在玛伦的名下,在他所得为业的土地上生活,得以继承父亲的产业,使他的名不至于消失。这在当时的年代来说,是至关紧要的事情,因为无后代继承地产,乃是从神而来可怕的咒诅。
拿俄米教导路得去做的事,作为现代的外邦人,会觉得很突兀和不解,甚至想到路得这样半夜躺在波阿斯的脚下,是不是属于“不检点”行为。这是因为我们不了解摩西律法当中关于“至近亲属”的规定,事实上路得的做法,乃是正式向波阿斯提出要求,请他履行“至近亲属”的义务,赎回他们的地并与她结婚,这样的要求和做法不但是合情合理合法的,更是可称赞的。
正如波阿斯说的,“少年人无论贫富,你都没有跟从”,路得不但当初为了照顾拿俄米而离开家乡,跟随她到了犹大地,如今没有因着顾及自己的需要,或者为了爱情而结婚,却是为了要为死去的夫家留后立名,为了使拿俄米老有所养,这也是为什么波阿斯说:“你末后的恩,比先前更大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