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百零四篇与一百零三篇原文都用「我的心哪,你要称颂耶和华」作为开始和结束(1、35节;一百零四1、22)。一百零三篇是称颂神的恩惠,本篇是称颂神的创造,以诗歌的形式赞美创世记第一章所记神的创造大工。从一百零三篇一直到一百零七篇都是称颂神。重生得救的人最喜乐的事,就是能称神为「我的神」(1节)。称颂神是人所能作最高尚的事,人称颂神,乃是因为他们心中因着神的恩惠而得着满足,满足了的心就自然涌出赞美和感谢。【诗一百零四35】「愿罪人从世上消灭!愿恶人归于无有!我的心哪,要称颂耶和华!你们要赞美耶和华(原文是哈利路亚;下同)!」~这是诗篇中第一次出现这句话。「哈利 הָלַל/hä·lal’」的意思是「赞美」,「路」是祈使语气,「亚 יָהּ/yä」是「耶和华」的简称。
一百零五篇与一百零六篇都是咏史诗,题材相似、前后呼应,共同组成了诗篇第四卷的结尾。一百零五篇强调神在历史中慈爱和信实的作为,而一百零六篇则强调人在历史中顽梗和悖逆的本相,两者正好代表了救恩历史上缠在一起的两股主线:一股是神的恩典与主权,另一股是人的顽梗与败坏。【诗一百零五43-45】祂带领百姓欢乐而出,带领选民欢呼前往。祂将列国的地赐给他们,他们便承受众民劳碌得来的,好使他们遵祂的律例,守祂的律法。你们要赞美耶和华!~本诗并没有提到选民的属灵光景,实际上,百姓的不信和悖逆,在本诗历史的每一个关键时刻都成了拦阻。虽然救赎计划的推动并不是根据人的光景,而是完全倚赖神的恩典和大能,但圣灵在最后却指出,神的百姓有责任正确地回应救恩:「遵祂的律例,守祂的律法」。因为恩典不是对罪恶视而不见、放任滋长,而是要「使律法的义成就在我们这不随从肉体、只随从圣灵的人身上」(罗八4),得着一批真正顺服神的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