8/12 顺序读经 约伯记 1-3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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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Lily张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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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  先分享前3章里面最有感动的2处经文,再把一些背景框架资料给大家分享,愿神亲自开启我们里面的眼睛来读懂这本书的精意🙏😇

      “说:「我赤身出于母胎,也必赤身归回;赏赐的是耶和华,收取的也是耶和华。耶和华的名是应当称颂的。」 在这一切的事上约伯并不犯罪,也不以 神为愚妄。”
      ‭‭约伯记‬ ‭1:21-22‬

      “约伯却对她说:「你说话像愚顽的妇人一样。嗳!难道我们从 神手里得福,不也受祸吗?」在这一切的事上约伯并不以口犯罪。”
      ‭‭约伯记‬ ‭2:10‬ ‭

      《约伯记》在三千多年前,就已经深刻地回答了哲学家和物理学家们百思不得其解的这些问题。神就是那「自在之物」,自有永有的神不需要有「因」,反而是万物之「因」,所以祂超越时空,在一切因果关系之上。因果关系并不局限在时空之中,过去不会消失、未来早已预定,并将延续到永恒(弗一4-12)。人连受造之物都不可能完全认识(三十八3-6),更不可能认识神(三十八2)。但这位「自在之物」是有位格的神,祂乐意向人启示自己(三十八1);人只有认识神(四十二6)、得着神的生命(约十七3),才能超越因果律,得着真正的自由。

        因此,人的「生死祸福」(申三十19)在于自己在神面前的拣选,但因果报应并不是解释一切苦难的简单公式。先知耶利米虽然说:「各人必因自己的罪死亡」(耶三十一30),但也与神争辩:「恶人的道路为何亨通呢?大行诡诈的为何得安逸呢」(耶十二1)?使徒保罗虽然说:「人种的是什么,收的也是什么」(加六7),但使徒彼得也告诉我们:「基督也曾一次为罪受苦,就是义的代替不义的」(彼前三18)。神赏善罚恶的原则并不局限于今生有限的时间尺度,我们要从永恒的角度,才能看到「我们这至暂至轻的苦楚,要为我们成就极重无比、永远的荣耀」(林后四17)。而在因果律之上,还有生命律,「因为赐生命圣灵的律,在基督耶稣里释放了我,使我脱离罪和死的律了」(罗八2);在报应律之上,还有恩典律:「祂没有按我们的罪过待我们,也没有照我们的罪孽报应我们」(诗一百零三10)。

      #3486
      Lily张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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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    《约伯记》的希伯来名是「约伯 אִיּוֹב / Iyyôbh」,记叙了约伯受苦的经历,但所启示的真理远比苦难深刻得多。本书属于智慧文学(《箴言》、《约伯记》、《传道书》),可能是圣经中最古老的一卷书,风格与摩西五经相近,犹太传统认为是摩西所写。虽然并不能确定作者和成书年代,但内证却表明,故事背景是从亚伯拉罕到摩西之前的族长时代,比如:父亲作家庭的祭司(一5),财富以牲畜计算(一3;四十二12),人的寿命很长(四十二16),使用银块和金环(四十二11),经常使用「全能者」来称呼神(五17),但却没有提到出埃及、西奈之约和律法。

        《约伯记》虽然是在三千多年前写成的,但那些辉煌壮丽、气势磅礴的语句,却足以和荷马、莎士比亚最伟大的作品媲美;虽然大部分是诗歌(三1-四十二6),但几乎包括了旧约的每一种文学类型,堪称希伯来文学的最高成就;虽然是在谈论苦难,但却没有停留在肤浅的解释上,而是时时峰回路转、处处高潮迭起,令人叹为观止。虽然古代美索不达米亚和埃及都有不少谈论苦难的智慧文学,但在深刻程度、涉及范围、冲击力量和文学技巧上,之前没有一本书堪与比拟,之后也没有一本书能出其右,任何比较只会使《约伯记》显得更加鹤立鸡群。因此,英国桂冠诗人丁尼生(Alfred Tennyson)称本书为「古今最佳诗篇 The greatest poem of ancient and modern times」。

        本书整体是一个精心设计的对称结构,中间那篇约伯的独白,揭示出神所要对付的真正目标,乃是隐藏在约伯内心深处的那个「我」(二十九1-三十一40)。

        A. 神给约伯的福气(一1-5);
         B. 神与撒但的两次对话(一6-二13);
          C. 约伯与三友辩论(三1-二十八28);
           D. 约伯的独白(二十九1-三十一40);
          C1. 以利户的讲论(三十二1-三十七24);
         B1. 神与约伯的两次对话(三十八1-四十二6);
        A1. 神给约伯的结局(四十二7-17)。
          「约伯」这个名字的意思可能是「被恨恶的」,这个书名合宜地道出了本书的主题:神最恨恶的是人的「我」,也就是肉体。祂允许义人受苦,正是要「借着困苦救拔困苦人,趁他们受欺压开通他们的耳朵」(三十六15),把一个不「明白在何事上有错」(六24」的约伯,拆毁到「厌恶自己」的地步。在神的眼中,罪人不是犯过罪的人,而是会犯罪的人。人靠着自己,最多只能暂时不犯罪,却不能永远不犯罪;即使一万年犯一次罪,一亿年也有一万次罪,在永恒里就有无数次罪。神的创造和救赎所要得着的,不是没有犯罪的旧人,而是不会犯罪的新人。一个一生行善、没有犯罪的人,还不能承受永生(约三5);只有一个不会犯罪的人,才适合活在永恒里。因此,虽然约伯没有犯过罪,但神仍然要把他带到「厌恶自己」的地步,不再欣赏里面那个早晚会犯罪的「我」,然后才能「进入宽阔不狭窄之地」(三十六16),不再风闻有神、而是亲眼看见神(四十二5)。正如加尔文所说的:「没有对自己的认识,就没有对神的认识;没有对神的认识,就没有对自己的认识」(《基督教要义》卷1第1章)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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