读经:诗篇125;撒下22-24
撒下 23:18 洗鲁雅的儿子、约押的兄弟亚比筛是这三个勇士的首领;他举枪杀了三百人,就在三个勇士里得了名。 撒下 23:22 这是耶何耶大的儿子比拿雅所行的事,就在三个勇士里得了名。
撒母耳记下23章里历数大卫的勇士们所经过的争战,在战场上的辉煌战绩,然后有两处特别提到因着他们所行的事,就“得了名”,可以说就因此上了荣誉榜。
读着这章的记载,读着这两句话,心里十分受感动。我们都喜欢荣耀、尊荣、赏赐,但是却忽略了就着神的公义来说,祂那位按着人的行为报答各人的神,这一切是不能凭空得来的。就如大卫的勇士们,不是凭空就得了“三个勇士”、“勇士之首”等名,乃是籍着他们参与的争战,籍着他们的得胜事实而得着了尊贵荣耀为赏赐!
因此就欢然,今生所经历一切的属灵争战,都是神给我们的机会,让我们能够籍此得着将来那存到永远的荣耀尊贵为赏赐。大卫是神所拣选为王的,耶和华神是那为他争战的神,可以说在他的旗下,乃是在“常胜军”中。我们更是如此,主耶稣已经在十字架上为我们胜过了仇敌,祂已经得胜,今天我们所经历的争战,不是“要争战着去得胜,乃是要在得胜中争战”!
撒下 24:10 大卫数点百姓以後,就心中自责,祷告耶和华说:“我行这事大有罪了。耶和华啊,求你除掉仆人的罪孽,因我所行的甚是愚昧。”
当我们意识到自己犯了罪,做了一些无可挽回、得罪人、得罪神的事情,我们会懊悔,特别是看到罪所造成的痛苦后果,更使我们恼恨不已,那种把肠子都悔青了的后悔、自责迫使我们总想做些什么来弥补,甚至甘愿赔上自己的性命,以期“将功赎罪”。在人看来,一个人犯罪之后越表现出深刻的懊悔自责,越尽力去弥补,越证明我们对付罪的决心和诚意之大。
但其实这种懊悔和自责,仅仅是一种“世俗的忧愁”,结果是叫人死的。而能够依着神的意思忧愁,生出没有後悔的懊悔来,以致得救的人,就是象大卫这样,犯了罪,直接到神面前,认自己的罪并求神除罪。只是很多时候,我们会觉得就这样直接地认罪,求神赦免、除罪,是不是过于简单,过于便宜,是不是会纵容人轻看罪,怎么能使人真正胜过罪?
殊不知,罪的可怕远超我们的想象之外,罪的结果也不是我们能力范围之内可以除去、解决、挽回的。圣经上说,只有流血,罪才得赦免。在我们这边,到神面前认罪、求赦免仿佛很轻便简单,但在神那边,要赦免我们的罪,祂付出了自己独生爱子宝血的极重代价才成就的。主耶稣背负我们的罪,为我们的缘故受鞭打、钉十字架、流宝血、尝死味,成就了救恩,才使我们能够靠着祂得救!
对于罪,人若期望靠着深重的懊悔、正义的行为来“赎罪”,都只是不服神的义而想要立自己的义,最终落到后悔的死行里。唯有单单凭信心到神面前认罪、倚仗主耶稣的功绩求神除罪的,才是真实弃绝自己而悔改的人,神拯救的大能要运行在他身上,使他得以胜过罪!
五月六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