读经:诗篇71;申25-26
申25:2-3恶人若该受责打,审判官就要叫他当面伏在地上,按着他的罪照数责打。只可打他四十下,不可过数;若过数,便是轻贱你的弟兄了。神是公义的,祂要照个人行为报应我们,所以行恶被责打是应该的,但是这里有一个很特别的规定,说最多只能够打四十下,不可过数,否则就轻贱弟兄了。
我想在我们的文化中,很容易把“恶”和“恶人”混为一谈,惩处恶,就连人也轻贱了,用非人和剥夺人尊严的方式对待恶人是被誉为“大快人心”的。不要说对待犯了罪的人,就连自己的孩子,很多时候因着他们犯错而施行管教、惩治的时候,也是会连带着用辱骂、责难、论断的方式伤害了他们的尊严。
想当初亚当和夏娃违背神的命令,吃了“分辨善恶树”上的果子,以为自己能够眼睛明亮,知道善恶了,谁知正好相反,因着选择了背弃神,就“被这世界的神弄瞎了心眼”。我们并没有意识到,我们里面很多的思维、想法、观念、逻辑,是受了那“现今在悖逆之子心中运行的邪灵”之影响,是混淆不清,似是而非,跟神的意念相去甚远的。
读着申命记中一条条出于神的命令,就想起希伯来书4:12:“神的道是活泼的,是有功效的,比一切两刃的剑更快,甚至魂与灵、骨节与骨髓,都能刺入、剖开,连心中的思念和主意都能辨明。”诗篇里也有类似的话:“你的言语一解开,就发出亮光,使愚人通达。” 所以我们实在需要让圣灵借着神的话在我们里面做这个刺入、剖开、辨明的工作,教导我们何为对错、善恶,何为神眼中看为正的事,就得以认识神,学习敬畏祂,并在祂面前行合理的事。
多年前读到麦敬道的《申命记释义》中关于申命记26章的注解,也很受开启,录音分享如下:
申命记26:1-12 先敬拜,再行善
三月十二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