读经:诗篇69;申19-21
申命记第20章写到以色列民要出去与仇敌争战的时候,神对他们的吩咐是“不要怕他们,因为领你出埃及地的耶和华你 神与你同在。”希伯来书提到我们的主“亲自成了血肉之体,特要藉着死,败坏那掌死权的,就是魔鬼,并要释放那些一生因怕死而为奴仆的人。” “惧怕”是我们天然人的特点,但如今,因为神与我们同在,我们就可以不惧怕,正如保罗说的:“因为神赐给我们不是胆怯的心(原文是“灵”),乃是刚强、仁爱、谨守的心。”
并且以色列民去打仗之前的宣告也是很特别的,一般要去打仗,总是人越多越好,要被拉去服兵役的,总是想法设法地鼓舞士气,激励人去争战,但是在神的军中,祭司却宣告,那些建造房屋未奉献的、种了葡萄园未用果子的、聘定了妻尚未迎娶的、惧怕的,都可以回去。这让我想起保罗对提摩太说的“你要和我同受苦难,好像基督耶稣的精兵。凡在军中当兵的,不将世务缠身,好叫那招他当兵的人喜悦。” 当基督耶稣的精兵,不是勉强而为,乃是一个荣耀的特权。
申命记21:1-7记载了在以色列人所住之地如果发生无法侦破的杀人案,以色列长老和审判官所要做的事情。暂且不论那些具体的行为所代表的属灵意义,光是看这条例律,就表明了神子民的生活和一般世人的生活之着重点的不同。世人所注重的,是事情,在一个地方发生了杀人案,当然最要紧的就是把事情查个水落石出,如果真的没有办法侦察出个所以然,成了无头冤案,也就罢了,在人,已经是仁至义尽,也于心无愧了。
但是在神的子民中,最要紧的,是与神的关系。在地上有了这个“流无辜血的罪”,会影响与神的关系,事情虽然查不清,但是还需要借着祭物的牺牲赎罪、城中长老的洗手、祷告等使罪得蒙赦免,好恢复与神无阻的交通关系。
21:18-21所记载处置顽梗悖逆之子的条例,让我感触很大。孩子出生的时候都给父母带来极大的喜乐和盼望,孩子长大却成为顽梗悖逆之子,那可以说是做父母最大的噩梦和痛楚了。只是这里的重点,不是做父母对孩子的期望破灭而产生我们经常说的“恨铁不成钢”那种的怨恨,而是因为与神的圣洁有份而产生对顽梗悖逆的罪之恨恶,并且是以自己失去儿子为代价的,为的是把恶从百姓中间除去。
三月十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