读经:诗篇52;民6-7
诗篇52篇的标题说明了这首诗的写作背景。当大卫逃避扫罗之时,他去到祭司亚希米勒那里,不知情的祭司把陈设饼给他充饥,又把他杀歌利亚的刀给他,当时在场的以东人多益后来把这事情告诉扫罗,导致扫罗把祭司亚希米勒全家老幼八十五口都杀死了(撒上21-22章)。
表面看来,大卫逃到祭司那里,为着保命,他对祭司撒了谎。但是多益却是按着实情,在扫罗面前说了“实话”。但这两个人在神面前,前者因为“永永远远依靠神的慈爱”,得被称为义;后者却是“不以 神为他力量的人,只倚仗他丰富的财物,在邪恶上坚立自己”,乃为恶人,被神毁灭、拔出。
当然这不是说我们可以说“白色谎言”,他们两个对祭司全家的死都负有责任。凡有血气的,没有一个人能够在神面前凭自己的行为称义,我们都是罪人,“人心比万物都诡诈,坏到极处”。只是当我们愿意降服于神,信靠祂的慈爱和信实,仰望祂的拯救,我们的罪就被算在那“替罪羔羊”身上,由祂承担,我们却在神得蒙赦免,得称为义。这也是大卫说的“得赦免其过、遮盖其罪的,这人是有福的… 耶和华不算为有罪的,这人是有福的。”
利未记6章中记载了很特别的“拿细耳人”的例,摘录《圣经提要》中关于这一段的简要说明:
拿细耳人的生活是我们宝贵的功课:
离俗归耶和华-他是一位完全、彻底奉献给主的人,一生为主生活。
远离清酒、浓酒-他拒绝地上的快乐,只愿因主而喜乐。
不可用剃头刀剃头,要由发绺长长了-长头发是男人的羞辱,他是甘心为主受羞辱。
不可挨近死尸-他是远离不洁,不让罪的污秽沾染自己。
第7章是记载了十二个支派的首领,分十二天到会幕前向神献供物。很多年读这一章,基本上都没有办法一个个支派的供物从头到尾仔细去读,发现他们每个人献的东西都是一样的,就看头一句是哪个支派献的,供物的单子就跳过去了,觉得同样的供物还重复地记载,实在太繁琐了。当然这些年随着对神认识的加深,想到神居然这样不厌其烦地记着每一个人的供物,看为独特,每次读就会很感动。
二月二十一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