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月19日 创37-38 读经笔记

以下分享是根据犹太弥赛亚信徒阿诺德‧福藤葆博士的分享和Jerry弟兄的中文翻译整理而成的 –

创37:2-3 雅各的记略如下:约瑟十七岁与他哥哥们一同牧羊。他是个童子,与他父亲的妾辟拉、悉帕的儿子们常在一处。约瑟将他哥哥们的恶行报给他们的父亲。以色列原来爱约瑟过于爱他的众子,因为约瑟是他年老生的,他给约瑟作了一件彩衣。

创世记最后十四章记载了约瑟的事迹,这和记载亚伯拉罕的章节一样多。约瑟的确是非常特殊的,就创世记一路读下来,看到不管是亚伯拉罕、以撒或者雅各,都有在信心上的过失,圣经却从未记载约瑟有这样的过失。神都有向列祖显现并亲自对他们说话,坚定祂与他们立的约,但是约瑟,除了发过的两个梦,神似乎没有给他任何特别的启示,而他对神的信心,经过极大的试炼,却始终坚定不移。他的信心生活是建立在对神话语的认识上,而不是建立在神对他的特别启示上。

就此我想可以纠正我们可能存在的一个不实的观念,很多时候我们很羡慕那些有特别属灵经历的人,看过异象、经历圣灵浇灌、充满、会说方言、医病赶鬼、经历过神迹等,仿佛因此就显明他们特别蒙神眷爱或者特别属灵。而从列祖和约瑟的经历中,我们可以看到,神可以用不同的方式启示祂自己,与人同行,在人生命中作工,不管是用特殊的启示和经历,还是单纯借着祂说过的话,都是凭着神的主权,随着祂的意思而定,并没有说哪一样就更优于另一样,但不管神用哪种方式,祂所寻找的,都是那用信心回应祂的人。因此我们所注重的,不是外面的形式、经历,乃是在信心里成长、成熟。

这里我们看到约瑟与他哥哥们一同做牧羊人的工作,他向雅各报告妾的儿子们做的坏事。有些注释就这点说约瑟是个告密者,认为这是错的,但如果其他人确实做了坏事,而他如实向相关人士报告,就像一个人看到别人犯了罪就向警察报告一样,这事本身是没什么错的。

雅各因着约瑟是他最爱之妻拉结所生的长子而偏爱他,并给他作了一件特别的外衣,很多译本翻作“彩衣”,但事实上希伯来语的意思并不是说一件有着多种颜色的外衣,而是指一件长袖的长外衣,喻表尊贵特殊的地位或皇室外衣(撒下13:18-19)。雅各的这个举动,不是说给约瑟做一件好看的外衣,乃是他任命约瑟为族长的记号,雅各要将长子名分给了约瑟,替代流便得到长子权。

创37:19-20彼此说:“你看!那作梦的来了。来吧!我们将他杀了,丢在一个坑里,就说有恶兽把他吃了,我们且看他的梦将来怎么样。”

雅各对约瑟的偏爱招致了他哥哥们的忌恨,加上约瑟所做的两个梦,表明他将来要被高升,他们就更加嫉妒他,甚至到后来得了机会就发展成商议要杀害他。从这里实在明白主耶稣说的,凡心里恨人的,就是杀人了。

还是作为长子的流便,并未参与此次阴谋,他劝解弟兄们:不可以直接亲手杀死约瑟、流他的血,他提议把约瑟被扔进坑中,让他饿死、渴死或冻死,只是不可下手害他而犯谋杀罪。当然,流便这话背后真正的意图是想要缓解约瑟面对的危急情形,至少他不会马上丧命,再打算随后从坑中救出约瑟把他送回家。虽然流便知道雅各有多爱约瑟,甚至自己的长子名分会被其取代,但他却不允许这些促使自己谋杀约瑟或让约瑟死去。就这事情上,流便向他父亲尽了一些长子该尽的责任。

只是流便没料到在他离开的当儿,弟兄们就把约瑟卖了给米甸的商人。约瑟的哥哥们如此行,是因为他们忌恨约瑟被父亲偏爱,又因着他的梦,他们以为这样一来,就使约瑟的梦无效成空了,但实际上,借着他们把约瑟卖到埃及,却制造了一个使梦应验的环境。

创38:25-26 他玛被拉出来的时候,便打发人去见她公公,对他说:“这些东西是谁的,我就是从谁怀的孕。请你认一认,这印和带子并杖都是谁的?” 犹大承认说:“她比我更有义,因为我没有将她给我的儿子示拉。”从此犹大不再与她同寝了。

而在约瑟故事的中间,插入了这一章关于犹大家的记载。在约瑟被卖之后不久,犹大就离开了家人,去住在亚杜兰城,并娶了迦南地的女子为妻,生了三个儿子。长子珥也娶了一个迦南女子他玛为妻,只是珥在耶和华眼中看为恶,所以耶和华就叫他死了。按着当时的汉谟法典,弟弟当娶寡嫂为长兄立后,但俄南知道无论自己生儿生女,孩子在法律上讲总归于他的亡兄,所以同房的时候,便遗精在地。他的罪在于他不愿意给他哥哥留后,他不想尊荣他的亡兄,他愿意娶他玛是为获得性满足,而不是为了履行义务。俄南所作的在耶和华眼中看为恶,耶和华也就叫他死了。

犹大如今觉得他玛运气有点背,害怕三子示拉娶了她,也像他两个哥哥一样,于是借口三子未成年,把他玛先打发回家,估计他是不打算把她嫁给自己的三子。但他玛却是相信了犹大,回去住在她父亲家里。只是后来当她琢磨出犹大的意思,就装扮成妓女,冒险跟她的公公发生关系,从他得子。他玛这样的行为,可以说是合乎当时的法律:公公是可以代替儿子完成“留后”的义务,但是因为他玛早就被应允许配给示拉,她在法律上是示拉的妻子,所以她的行为事实上造成了淫乱和乱伦两种罪。

在犹大发现事情真相之后,他承认拉玛比他更有义,这不是说拉玛没有罪,乃是相比较而言:他没有如同法律所要求的,将她给小儿子示拉为妻,而她所行的,却是更合乎当时的法律,她有权利从她死去丈夫的至亲亲人那里为他留后。

这一段插在约瑟故事中的记载,咋看起来有点突兀,但却交代了以色列全家去埃及寄居的必要性。我们如果单单按着灵意解经,提起埃及就是预表世界,那么就无法明白为什么神要以色列全家下埃及,为什么神要带祂的选民进到世界里去,然后再把他们救出来?很难说得通。但圣经不是一部抽离了现实而光谈论“属灵真理”的书,它记载了神如何在人类历史中与人切实同行,守约施拯救。

从这章的记载中,就不难看出,这个被拣选的家族已经开始与迦南人通婚。他们的列祖亚伯拉罕、以撒和雅各都没有这样做,但雅各的儿子们已经开始与迦南人通婚,也开始接受迦南人那些不道德的标准,这可以从这章那些无规无矩的性关系以及其它方面中看出。因此,神要把这个被拣选的家族带到埃及,他们住在歌珊地,分别于包括埃及人在内的任何人,而得以在肉身和道德上都被保存下来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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