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十二章:不可背主约(耶十一1~十二17)
神在以色列出埃及后与他们立约,就是诫命和立法之约(出廿1-17,廿四3、8;申廿八1-7、15,廿九12)。应当谨守遵行,便可以蒙福:若不听从,要受咒诅。神自己也要遵守此约,照着而行,使灾祸临到那些违约之人。以色列人拜巴力惹神发怒,先知替神传话,却受到本地人的逼害,先知耶利米与神理论恶人的道路为何亨通,神在察验、判断,施以报应,最终神离了他的殿宇,而巳用刀杀灭恶人。
那些占据以色列产业的被拔出本地后,神又将犹太人再带回来,各归故土。
第十三,十四章:犹太的产业(耶十三1~十六21)
神吩咐耶利米买根麻带束腰,又叫他拿着腰带往伯拉河去藏在磐石穴中,多日后再叫他去取回,却已变为无用。以此说明以色列与神的亲密关系,如同被掳到巴比伦,变作无用。又以满坛的酒为喻,因全体百姓、君王、祭司,和先知都酪酊大醉,都使他们彼此相碰,一同破碎。
在这里耶利米再次预言犹太要被掳掠净尽,因为他们习惯行恶、不能改变,如古实人的皮肤和豹的斑点一样。并且预言要有大旱灾,耶利米为此认罪祈求,但冲已不听为他们求好处的祷告。那些托主名说假预言的先知心被刀剑所杀,听他们的也必因饥荒、刀剑而死。
耶利米仍为他们哀哭切求,但他们行恶过甚、不肯悔改,先知的代求无用了。神必刑罚他们,使他们在天下万国中被抛来抛去。先知自叹受人咒骂,但他仍祈祷并看重神的话语,忍受痛苦,神说:他若将宝贵的和下贱分别出来,就可以作他的口。
神不叫耶利米在这地方结婚,因这地之民必然死得很惨,但被掳的人将来却要归回(耶十六14-15)。现在虽无法躲避,但信靠了神的人,却以神为力量、保障和避难所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