3月14日 民29-30 读经笔记

以下分享是根据犹太弥赛亚信徒阿诺德‧福藤葆博士的分享整理而成的 –

民29:39 “这些祭要在你们的节期献给耶和华,都在所许的愿并甘心所献的以外,作为你们的燔祭、素祭、奠祭和平安祭。”

29章继续记载在七月一日吹角节、七月十日赎罪日和住棚节要献的祭牲。

民30:1-2摩西晓谕以色列各支派的首领说:“耶和华所吩咐的乃是这样:人若向耶和华许愿或起誓,要约束自己,就不可食言,必要按口中所出的一切话行。

30章载了六种不同的许愿情况:

  • 男人许愿,不管是积极方面要奉献或者是消极方面不做一些事情,都一定要按着所许的愿偿还。
  • 作为未婚还住在父家的年轻女子,父亲是她的权柄,因此当她父亲听到她许愿的那天,有权力反对,使她所许的愿作废,她不还愿不算为罪。
  • 如果女子有在婚前就许了的愿,带着这个愿结了婚,当她的丈夫得知了她之前所许的愿,他若反对,也有权力使她所许的愿作废。
  • 寡妇或者离婚的女子,如同男子一样,一经许愿,就一定要还愿。
  • 作为已婚的女子,如果起愿,她的丈夫在听见的那天马上反对,就废掉她所起的愿,并不算为罪。
  • 但是如果丈夫在听到妻子许愿的那天不出声,相当于默认了她的许愿,之后却又反对,他还是可以废掉妻子所许的愿,但是他要担当妻子的罪,要为此献祭赎罪。

从这章的记载可以清楚地看出,许愿被视为是圣洁的,男人和女人都可以许愿。人从来不被强制要求许愿,不会因为不许愿而成为有罪的,但是一经许愿就要偿还,许愿不还神会追究的。另外也清楚看到,神设立男人为一家之主,作为女人的权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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