约伯的三个朋友

Jerry弟兄

当约伯遭遇了非常事件的时候,导致他的三个‘朋友’从约伯家里发生的事情,指责他的罪,强烈要求他悔改认罪,约伯只能在痛苦和无奈中向他们解释事情非他们所说的那样。到了故事的最后,神自己说话了并向约伯的三个‘朋友’ 发怒,指责他们的愚妄(伯42:7-8)。

因着世人都在善恶树的咒诅之下,人堕落后根本没有分辨善恶的能力,正如以赛亚书 5:20-21 所记人‘自以为’的颠倒是非:祸哉!那些称恶为善,称善为恶,以暗为光,以光为暗,以苦为甜,以甜为苦的人。祸哉!那些自以为有智慧,自看为通达的人。

又加上使徒保罗在罗马书 1:32 说到:人犯罪不但自己去行,还喜欢别人去行。也就是说人在一般情况下,雪中送炭不多,落井下石的不少,人们常常谴责别人犯下罪行,却道貌岸然自以为正义之士习惯性的指责他人的过犯,岂不知这是在挑拨仇恨,严重的就渐渐地引起种族与国家之间的仇视而导致生灵涂炭。作为神的儿女要知道仇视和播下仇恨的种子绝不是从神和真理来的。 

因此,即使作为重生的信徒也难免犯下同样的错误,甚至于在宗教情怀下更严厉去指责肢体,这样的心态可能就掉入约伯三个朋友的立场。圣灵既来了,就要叫世人为罪、为义、为审判,自己责备自己(约 16:8)。责备人是圣灵的事,审判也是神的主权,神的儿女是让世人从我们身上看见神的慈爱与饶恕,看见信徒能够爱自己不爱的人,因为这爱不是人的,乃是从神来的爱。

当你确认某位信徒犯罪时,需要遵照耶稣在马太福音18:15-17的教导来处理,而不是‘我以为’,‘我觉得’,在事情的真相或是听到的风声不清楚时,信徒真的需要学习沉默。各人应当察验自己的行为;这样,他所夸的就专在自己,不在别人了,因为各人必担当自己的担子(加6:4-5)。

当我们周遭的肢体遭遇患难时,信徒当有的态度是按照神的心意为那人祷告但不是控告他,同时,给与适当的慰问和陪伴,这对于遭患难的人已足够了,因为他们至少知道自己并不孤独面对,乃是感谢神有肢体与他一同哀哭(罗 12:15),有肢体身感同受的用基督的样式去关怀他们,这样信徒就能彼此相爱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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