竭诚为主 1月10日

眼开了

要叫他们的眼睛得开……得蒙赦罪……同得基业。(徒二十六18)

神施恩最完全的首要工作,已包括在这一句里:[得蒙赦罪。]人若经歷不到信耶穌的个人体验,几乎都是因为他从未蒙受什么恩典。一个人得救的唯一标誌,是他从耶穌基督那里有所领受。作为神的工人,我们的本分就是要开人的眼睛,使他们弃暗投明。可是那并不是得着拯救,那只是一种转变——一个被唤醒的人的改变。我说大多数掛名信徒都属这一类,并不算太过分。

他们眼是开了,却没有接受恩典。转变并不等于重生。今日我们所传的信息中,就忽略了这个因素。一个人重生,是因为从全能的神那里所领受的一份礼物,而非他自己的抉择。人就是立上许多誓言,而且签署许愿,勇往直前,义不回顾,这一切都不代表[得救]。得拯救是我们被带到一个地步,凭耶穌基督得特权,从神有所领受——就是[得蒙赦罪]。

接踵而来的,就是恩典的第二步工作——[和一切成圣得人同得基业]。人得了重生,便藉着成圣的功夫,甘心情愿地把自己的主权交给主耶穌,并且把自己全然投在神赐福别人的心意上。

祈祷◆噢,主啊,求你赐我更亲切和更美善的品性;赐给我属灵的恩赐,和对别人全然忍耐的生命。你的美善将这一切彰显了,噢,主啊,只要我被你充满,我的祈求便成为真实。

英文原文:My Utmost for His Highest  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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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 thoughts on “竭诚为主 1月10日”

  1. “人得了重生,便藉着成圣的功夫,甘心情愿地把自己的主权交给主耶穌,并且把自己全然投在神赐福别人的心意上。”
    主帮助我不仅仅是停留在重生的地步,更要成圣,甘心乐意地交出主权,在你的圣工上有份,与众圣徒同得基业。

  2. 我们很容易把我们所得的救恩,说成是信仰,并将之归为“精神寄托”,当我们使用诸如“感动”、“转变”、“开启”等词来描述我们的经历,好像这些都是精神层面发生的一些活动。

    但事实上,救恩乃是人遇见活的神,并从祂手中接过一份莫大的恩典礼物,从一个完全绝望并走向灭亡的道路上被挽回了过来。从此,走在了一条截然不同的道路上,乃是一条上行的路,通天的路!这就如人的出生、成长路上各个重要的阶段一样,是最真实的经历,有就是有,没有就是没有:你与这位神相遇了吗?你真切地领受了祂的恩惠,得蒙赦罪,得蒙拯救了吗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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