郭維德(Robert Govett)
二. 主耶稣的死所成功之救赎的限度
圣经的见证在这一点上似乎也是相反的,例如:
一方面说,所成功的救赎,是为着圣徒和被拣选的。有以下的经文为证:
基督爱教会,为教会舍己。(弗5:25)
这杯是用我血所立的新约,是为你们流出来的。(路22:20)
“好牧人为羊舍命。”“我为羊舍命。”(约10: 11,15)
祂替我们死,叫我们无论醒着睡着,都与祂同活。(帖前5:10)
另一方面说,主耶稣的死是为世上所有的人。也有以下的经文为证:
看哪,神的羔羊,除去世人罪孽的。(约1:29)
我所要赐的粮,就是我的肉,为世人之生命所赐的。(约6:51)
‘…要为万人…祷告。’‘这是好的,在神我们救主面前可蒙悦纳。祂愿意万人得救。’‘祂舍自己作万人的赎价。’(提前2: 1,3,4,6)
祂为我们的罪作了挽回祭;不是单为我们的罪,也是为普天下人的罪。(约壹2:2)
我们的指望在乎永生的神;祂是万人的救主,更是信徒的救主。’(提前4:10)
那么这又是两面似乎相反的真理了。有些基督徒曾因这真理有两面的缘故,就各偏向一面。也有些基督徒曾费了不少的时间和精力,想使这真理的两面勉强合而为一。岂知两面永远是两面,断不能勉强合为一面的。
或者有人问说,‘那么这真理的两面是相冲突么?’不,绝对无相冲突的可能,因为两面都是神的话。并且两面如果是相冲突的,那就不能两面都是真的。所以无论我们能否使这真理的两面合为一面,我们先必须接受两面。我们接受两面的原因,不是因为我们能使两面合为一面,乃是因为神已经证明了这两面的真理。